據新華社電電動車屢屢失竊,是很多地方的治安頑疾。浙江台州市路橋區路北派出所近日出台舉措:市民舉報、抓獲偷車賊,獎勵一輛新電動車。面對這樣的“強刺激”,叫好者眾,吐槽者也不少。反對的聲音集中於:讓市民以身試險,警察是否失職?而當地警方則回應稱,主要是鼓勵舉報,形成震懾,“抓小偷還是警察來。”當然,如果市民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能抓到更好。
  在路北街道警民共建的同心廣場,一條主題為“以賊換車”的橫幅引人矚目。橫幅上書:“2014年,在路北轄區舉報抓獲偷電動車的賊,獎綠佳電動車壹輛。”下方還有舉報電話。這樣的橫幅在當地不少主幹道上都能看到。
  派出所副所長吳育紅告訴記者,“以賊換車”活動的主要目的,是提高群眾的防範意識,打擊轄區內猖獗的電動車盜竊。活動從10月1日開始試行,擬於10月中下旬正式啟動。從試行看,轄區內此類案件明顯減少。
  活動一周多時間已有成效。國慶期間路北街道一名張姓群眾,確因擒賊收到了警方領車的通知。
  “以賊換車”的照片經網友發佈後,引起了不小的爭議。記者梳理髮現,意見集中為三點:市民抓賊,警察乾啥?抓賊受傷,誰來負責?獎品太大,納稅人出?也有不少網友對此做法力挺。
  針對一些質疑聲音,吳育紅表示,警方鼓勵市民提供線索,不是說讓大家親自去抓賊,擒拿搏鬥還是警察比較在行。當然,如果能在保證自身安全或多人圍堵小偷的前提下,見義勇為也是社會所倡導的。
  “如果通過市民提供的線索,抓到了偷車賊,同樣可以獲得一輛電動車。”吳育紅說,獎品全部由電動車企業提供,並未占用公共財政。  (原標題:浙江一派出所“抓賊獎車”引爭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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